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8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泰来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5%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天
(5)项目负责人:秦汉坤,高级工程师(2020B00290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勘察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8%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天
(5)项目负责人:孙海超,高级工程师(临17342000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电(天津)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3%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天
(5)项目负责人:许文华,高级工程师(兵职改办发〔2014〕6号)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测绘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春鸥、张珍珍
联系电话:022-29036081、18222529736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29030887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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