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终止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802048001),因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需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在相关媒介发布的招标信息。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六中学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终止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802048001),因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需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在相关媒介发布的招标信息。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六中学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4]57号)、《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4]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建省福州第六中学(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教育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第六中学(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东侧屿宅村。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1076.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54.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59.2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9854.99万元),预备费1962.92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0266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53156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770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634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附属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以及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大门、景观绿化、围墙、田径场、篮球场、室外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
2.5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其中:各阶段服务期限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2)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和本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要求;
(3)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简称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综合协调管理,主要包含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2)工程设计: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新技术(含BIM、装配式、绿色建筑、消能减震)应用设计、各阶段(如图纸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等相关咨询服务。
(3)工程勘察:包含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桩基、基坑进行造价控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 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参与前期设计的相关讨论、编制项目模拟清单及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
2.8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22.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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