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5日
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勘察服务周期(天)  |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124.00  |    合格  |    30  |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6.80  |    合格  |    30  |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31.50  |    合格  |    3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刘飞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11400261  |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韩凯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43700757  |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刘如太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1140024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翼城县解放西街八一路口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57-492217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瑞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7号楼2单元701室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40357902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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