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5日
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勘察服务周期(天)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124.00 | 合格 | 30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6.80 | 合格 | 30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31.50 | 合格 | 3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刘飞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11400261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韩凯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43700757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刘如太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1140024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2 | 山西晋恒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3 | 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翼城县解放西街八一路口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57-492217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兴瑞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7号楼2单元701室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40357902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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