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 贵 州 新 高 中 正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名 称 ) 的 毕 节 森 林 安 曼 项 目 ( 一 期 ) 一 标 段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总 承 包 ( EPC ) ( 项 目 名 称 ) ( 入 场 登 记 号 : E5 2 0 5 0 0 2 0 2 4 0 0 0 3H0 ) 已 2 0 2 4 年 0 7 月 1 0 日 在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名 称 ) 开 标 评 标 , 根 据 评 标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评 标 报 告 , 现 公 示 下 列 内 容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贵 州 省 筑 城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牵 头 单 位 ) ; 中 联 合 创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 湖 北 核 工 业 勘 察 设 计 院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
资 质 条 件 : 牵 头 单 位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资 质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具 备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具 备 工 程 勘 察 专 业 类 (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 岩 土 工 程 ( 勘 察 、 设
计 ) )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评 审 得 分 : 8 5 .5 8 分 。
投 标 报 价 : 施 工 报 价 下 浮 5 % , 工 程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5 % , 工 程 勘 察 费 ( 综 合 单 价 ) 1 2 0 元 /m , 边 坡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5 % 。
工 程 质 量 : 设 计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现 行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 设 计 成 果 文 件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审 查 , 满 足 《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 (2 0 1 6 年 版 ) 及 行 业 相 关 设 计 标 准 深 度 要 求 。 施 工 质 量 标 准 : 达 到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合 格 标 准 。 勘 察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 及 相 关 勘 察 强 制 性 规 范 要 求 。
投 标 工 期 : 1 8 个 月 ( 其 中 勘 周 期 30 日 历 天 ; 设 计 周 期 9 0 日 历 天 ; 施 工 工 期 4 2 7 天 )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 蒋 太 法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 注 册 编 号 黔 2 5 7 1 7 1 8 9 2 8 2 3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 林 锦 帆 。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 注 册 编 号 2 0 1 9 2 2 0 0 5 2 5 。
勘 察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硕 。
具 备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执 业 资 格 , 证 书 编 号 AY1 8 4 2 0 11 2 2 。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湖 南 卓 越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牵 头 单 位 ) ; 广 州 亚 泰 建 筑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 建 勘 勘 测 有 限 公 司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资 质 条 件 : 牵 头 单 位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资 质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具 备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具 备 工 程 勘 察 专 业 类 ( 岩 土 工 程 、 工 程 测 量 )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评 审 得 分 : 6 4 .9 7 分
投 标 报 价 : 施 工 报 价 下 浮 4 % , 工 程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4 % , 工 程 勘 察 费 ( 综 合 单 价 ) 1 2 3 元 /m , 边 坡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1 % 。
工 程 质 量 : 设 计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现 行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 设 计 成 果 文 件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审 查 , 满 足 《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 (2 0 1 6 年 版 ) 及 行 业 相 关 设 计 标 准 深 度 要 求 。 施 工 质 量 标 准 : 达 到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合 格 标 准 。 勘 察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 及 相 关 勘 察 强 制 性 规 范 要 求 。
投 标 工 期 : 1 8 个 月 ( 其 中 勘 察 周 期 30 日 历 天 ; 设 计 周 期 9 0 日 历 天 ; 施 工 工 期 4 2 7 天 )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 钟 周 荣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 注 册 编 号 : 湘 2 4 3111 2 1 5 2 9 8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 王 成 。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 注 册 编 号 2 0 1 2 4 4 0 1 8 5 6 。
勘 察 项 目 负 责 人 : 王 军 。
具 备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执 业 资 格 , 证 书 编 号 AY0 6 32 0 0 2 1 6 。
第 三 中 标 候 选 人 : 四 川 中 建 建 业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牵 头 单 位 ) ; 华 咨 建 业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 苏 州 市 建 筑 勘 察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
资 质 条 件 : 牵 头 单 位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资 质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联 合 体 成 员 1 : 具 备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联 合 体 成 员 2 : 具 备 工 程 勘 察 岩 土 工 程 专 业 甲 级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评 审 得 分 : 5 7 .5 8 分
投 标 报 价 : 施 工 报 价 下 浮 3% , 工 程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3% , 工 程 勘 察 费 ( 综 合 单 价 ) 1 2 4 元 /m , 边 坡 设 计 费 报 价 下 浮 32 % 。 工 程 质 量 : 设 计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现 行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 设 计 成 果 文 件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审 查 , 足 《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深 度 规 定 》 (2 0 1 6 年 版 ) 及 行 业 相 关 设 计 标 准 深 度 要 求 。 施 工 质 量 标 准 : 达 到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合 格 标 准 。 勘 察 质 量 标 准 : 满 足 《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 及 相 关 勘 察 强 制 性 规 范 要 求 。
投 标 工 期 : 1 8 个 月 ( 其 中 勘 察 周 期 30 日 历 天 ; 设 计 周 期 9 0 日 历 天 ; 施 工 工 期 4 2 7 天 )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 薛 涛 。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 注 册 编 号 : 川 1 5 1 2 0 1 32 0 1 31 2 8 6 0 。
设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 马 冰 玉 。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 注 册 编 号 2 0 1 9 2 1 0 1 5 39 。
勘 察 项 目 负 责 人 : 毛 建 。
具 备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执 业 资 格 , 证 书 编 号 AY0 6 32 0 0 1 9 8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2 0 2 4 年 7 月 11 日 至 2 0 2 4 年 7 月 1 5 日 , 在 公 示 期 内 , 对 上 述 内 容 有 异 议 的 , 应 请 先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 对 招 标 人 答 复 不 满 意 的 , 可 以 向 毕 节 市 七 星 关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0 8 5 7 -7 6 2 1 0 2 4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名 称 及 电 话 )投 诉 。
招 标 人 : 贵 州 新 高 中 正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1 8 7 9 8 6 38 4 5 8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贵 州 鲲 鹏 鼎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1 5 11 7 6 9 4 11 5
重 要 提 示 : 投 标 人 和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不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 有 权 依 法 向 有 关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投 诉 。
投 诉 人 投 诉 时 , 应 当 提 交 投 诉 书 。 投 诉 书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1) 投 诉 人 的 名 称 、 地 址 及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
• 2) 被 投 诉 人 的 名 称 、 地 址 及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
• 3) 投 诉 事 项 的 基 本 事 实 ;
• 4 ) 相 关 请 求 及 主 张 ;
• 5) 有 效 线 索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投 诉 人 是 法 人 的 , 投 诉 书 必 须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盖 章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投 诉 的 , 投 诉 书 必 须 由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投 诉 人 本 人 签 字 , 并 附 有 效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投 诉 书 有 关 材 料 是 外 文 的 , 投 诉 人 应 当 同 时 提 供 其 中 文 译 本 。
评审情况 (一)初步评审
序号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
1 | 贵州省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四川中建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 | 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
序号 |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1 | / |
(二)综合评分
投标单位名称 | 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审内容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
技 术 | 1.项目经理现场阐述(0分-5 分) | 0 | 0 | 0 | 0 | 0 |
2.设计工作方案:详细方案 设计工作(0分-12分) | 6 | 8 | 7 | 8 | 7.8 | |
3.计划和进度安排、质量保 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安 全保障措施(0分-2.5分) | 1.6 | 1.7 | 2 | 1.7 | 1.6 | |
4.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建议 书(0分-3分) | 1.8 | 2 | 2 | 1.8 | 2.2 | |
5.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 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施 工安全措施(0分-2.5分) | 1.7 | 1.8 | 2 | 1.5 | 1.6 | |
6.勘察方案:勘察专用技术 的应用(0分-2.5分) | 1.7 | 1.7 | 2 | 1.7 | 1.5 | |
7.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 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0 分-1分) | 0.5 | 0.7 | 0.7 | 0.8 | 0.7 | |
8.勘察方案:合理化建议(0 分-2.5分) | 1.6 | 1.7 | 2 | 1.6 | 1.6 | |
9.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工期 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 施(0分-5分) | 2.5 | 3.4 | 3 | 2.5 | 3.5 | |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专项技术方案(0分-1.5 分) | 0.6 | 1 | 1 | 1 | 1.2 | |
1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0分-2.5分) | 1.4 | 1.8 | 2 | 1.8 | 1.6 | |
12.文明施工措施、场地治 安保卫管理、施工环保措 施、扬尘处理措施(0分-2.5 | 1.5 | 1.7 | 2 | 1.5 | 1.6 |
| ||||||
13.勘察方案:项目勘察总 体实施方案(0分-2.5分) | 1.6 | 1.7 | 2 | 1.6 | 1.6 | |
商 务 | 1.项目勘察主要人配备(0分 - 5分) | 3 | 3 | 3 | 3 | 3 |
2.业绩(0分-6分) | 3 | 3 | 3 | 3 | 3 | |
3.细微偏差扣分(-10分-0分) | 0 | 0 | 0 | 0 | 0 | |
4.承诺(0分-3分) | 3 | 3 | 3 | 3 | 3 | |
文章推荐: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化三路北延段与配套区纵二路联通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评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