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小黄河防洪治理工程、民利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SXGC202402101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   地址  |    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口西北角健康大厦5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子健,1805573237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15956549779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    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G1楼50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2.98%(约1490万元)  |    2.95%(约1475万元)  |    2.97%(约1485万元)  |  ||
|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史学哲  |    陈晓静  |    于浩方  |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ZG(2020)934000031  |    201901600002  |    鲁130810150041  |  ||
|   综合评估得分  |    86.66  |    85.40  |    84.07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  |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175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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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泗县水利局  |  ||||
|   单位地址  |    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泗县水利局监察室,0557-7096995  |  ||||
累计提交时间:0天2小时38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6小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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