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马山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朝阳市龙城区土城子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马山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朝阳市龙城区土城子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03-00076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马山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朝阳市龙城区土城子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5,200.00  
   最高限价(%):3  
   采购需求:   查看    
     一、编制内容      
   需治理河流沿岸进行测绘与踏勘,对重要跨河设施、已建防洪工程等需重点测量并预留影像资料,在报告中简述与河流防洪有关的各类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的基本情况,简述河流的防洪标准及现状防洪能力,河流防洪体系的组成。论述防洪体系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薄弱环节。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防洪标准并进行适合的工程措施设计。      
   二、相关要求      
   2.1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关于道路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辽宁省相关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2 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技术标准及规范(含设备技术规格)、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和电子文档,供采购单位、主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查。在审查中,设计单位有义务对提出的审查意见提供补充资料、做出解释说明。      
   2.3 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含设备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应当能够满足招标采购的要求。      
   2.4 设计人要对工程主要工艺设备进行合理的设备选型、做出详细的技术及工艺要求,并须提供施工招标所需的设备技术要求、工艺、选型及设备清单,并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随时修正。      
   2.5 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便捷、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工程设计      
   2.6 需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跟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提供工程设计修订服务设计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携带CA解密工具及笔记本电脑到开标现场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本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局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五段1-6号  
   联系方式:   0421-257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  
   联系方式:   0421-2804868  
   邮箱地址:   3247367117@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朝阳分行  
   账户名称: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296056310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洋  
   电 话:   0421—280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