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九三电业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0000G22113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九三电业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勘察已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国家电网后勤【2022】591号文件及2210-231121-04-01-15676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上级主管部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拨付,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九三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九三电业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九三分公司局直、国网九三供电公司原办公楼院内,北临九三路、西临规划东一路。
2.3建设规模:国网黑龙江九三电业公司生产综合用房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由主楼、辅楼组成。主楼地上5层,辅楼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约9799平方米,用地面积2.47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国网黑龙江九三电业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岩土勘察工程)并取得地勘报告;包含不限于按单体建筑物并结合建筑群体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设计所需的技术参数。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58,8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4项目其他人员
1、投标人须配备2名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1名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6-7502320
招 标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九三供电分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456-61881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
邮 编:15006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2277666
电子邮件:1358714926@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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