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A033-ZB-XM-2402016    
中粮粮油重庆包装车间成品转运及新成品库自动货架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竞价采购    文件公告    
   
     采购人    :    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202    4    年    3    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采购人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现就  中粮粮油重庆包装车间成品转运及新成品库自动货架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  项目拟  在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上采  用全网公开方式组织竞价采购。  
     2.1    项目编号   :  A033-ZB-XM-2402016   ;  
   2.2    项目名称:   中粮粮油重庆包装车间成品转运及新成品库自动货架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   
   2.3    项目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沿江路 12号;   
   2.4采购    范围:    
  A.包装车间成品转运及新成品库自动货架项目施工图详勘;  
  B.按设计院提供的地勘布点图进行勘察,勘察钻孔深度根据现行勘察技术规程、设计院提供地勘要求及前期勘察成果综合确定;  
  C.勘察过程中,应结合  已知地质情况  及本次已钻完孔位进行分析比较,当发现持力层突变或明显下卧层时及时提供技术性建议;  
  D. 地勘过程满足外业见证要求,地勘报告满足第三方审查机构要求。  
  E  .  详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  
  附件 6:勘察委托书及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附件 7:岩土工程勘察布置图  
   2.5    服务    /工程    期限:    
  现场勘察、内业试验及报告编制期为  21  日历天,即自合同签订完毕后被委托方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时间为  21  日历天。  
   3.1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或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3.3    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条件:    
  ( 1)  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  
   4    .    竞价    采购    公告    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地点:供应商在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获取(https://eps.cofco.com/)。  
   5    . 响应文件的组成    
  5  .  1  资格审查部分: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2)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明  ;  
  (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  2  报价部分:  
  ( 1)报价表(参选函+报价明细表);  
  (  2  )勘察纲要  
  (  3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3 响应文件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应为本人印章或亲笔签字。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要求:   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11  日  10  : 00(北京时间),地点为: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  
  6.2 递交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ofco.com/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3 逾期未上传或者提交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采购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沿江路 12号  
  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17783808619;  
  邮 箱:     lanjunyan@cofco.com      ;  
  异议受理联系人:邓焱华  
  异议受理电话: 023-47269300。  
  8.其他补充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线上开标 ,应按照本项目 采购 文件 、 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 响应 文件 ,参选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评审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名  称: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沿江路 12号    |  
|     2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    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     4    |      采购  内容    |      详见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  
|     5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     6    |      现场踏勘    |      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供应商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要到现场踏勘,可与项目联系人约定好时间(雷豪  :  17830830415 ),由供应商自行组织到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踏勘。     2. 现场踏勘说明:供应商可以在投标 / 报价前对现场环境及技术问题等进行现场考察,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应由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供应商一旦中选 / 成交,这种现场踏勘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如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所引起的不利因素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     7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      0天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  
|     8    |      响应保证金    |      无     |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  文件正本 1份(上传到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    |  
|     10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   2024年 3 月 11 日 10 : 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   :  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ps.cofco.com/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     11    |      评审时间和地点    |      评审  时间: 2024年 3 月 11 日 11 : 00(北京时间)  。     评审地点: 通过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线上评审    |  
|     12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固定总价合同,除委托范围及技术要求变化外,价格不做变更。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  
|     1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现场勘察完毕、  供应商  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并开具相应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5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支付  供应商  至合同总价款的  100  %  。    |  
|     14    |      验收标准    |      ( 1)勘察文件编制满足  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供的《勘察委托书及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 2)勘察文件编制深度满足《重庆市勘察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渝建【2017】384号)     ( 3)勘察过程满足外业见证要求,勘察文件编制质量满足第三方审图公司审查合格要求     ( 4)勘察文件纸质件4份,电子件1份。    |  
|     15    |      采购  控制价    |       本项目采购控制    含税价    为    10    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6%),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  
|     16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7    |      保密    |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1  8    |      关联关系    |      供应商应自行承诺: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未参与本次项目的采购。如后期检查发现存在关联关系企业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将该供应商永久纳入采购人黑名单;已经成交的,取消其中  成交  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关联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述, 关联关系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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