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勘察

保标招标 > 岩土勘察 > 招标信息 > 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2022-10-20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教育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230号。

1.5 项目代码:2209-440282-99-01-430549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级财政资金及其他100%

1.7 招标人(代建单位):南雄市教育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服务期限和投资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北城区

2.1.2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含托育园、幼儿园等综合教育一体化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 47016.00 ㎡(合70.50 亩),建设 1 3 层托育园、1 4层幼儿园教学楼、1 4 层学校教学楼、1 4 层学校综合楼和14层、综合体育馆,活动场地、运动场、球场、消防车道、供配电、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户外附属配套以及教学设施设备采购1批。 本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6099.60㎡,地上建筑面积约 36099.60㎡,容积率0.77,建筑物基底面积10507.81㎡,建筑密度22.35%,绿地面积14104.80㎡,绿地率30%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00 ㎡,共约50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和(3),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工作,以及对应达到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设计图纸及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含变配电)、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热能动力、环保、消防、抗震、防雷、幕墙、燃气、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设计、热泵系统、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等涉及初步设计文件须提交的所有专项设计)及概算编制。

②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附属工程(含地面停车场、绿地、体育运动场地、道路广场、校门、围墙、外水、外电、室外各类管网等其它需要建设的附属设施)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等)及概算编制。

3)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3工期要求和投资

2.3.1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共3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2项目估算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73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156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和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2.3相关人员要求

3.2.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3.2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2.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4 禁止投标条款:

3.4.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4

南雄市教育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5

南雄市教育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5 其他要求

3.5.1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壹万元整(¥70000.00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6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5

联系人(部门):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007511819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邹工,张工,谢工。

联系电话:0751-8616600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201900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110103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103116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10311630分至202211316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1910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11910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11910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11101030

7

电子签到及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11101000分至202211101030

8

电子签到及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电子签到及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211101030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投标人自行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文章推荐:

东明县全域水源综合提升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邢台市大沙河钢铁路至石武高铁段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勘察设计)

沁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生产车间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采购公告

积石山县四堡子卫生院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