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安县海绵城市雨水收集调蓄系统项目已由成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成审政投字〔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成安县城区内 建设规模: (1)环城海绵廊道:以德圣路(北外环)、邯大线(东外环)、聚安路(南外环)、平安大街(西外环)等道路形成环城海绵廊道,进行沿线河道清淤、驳岸生态化改造、廊道排渗工程建设。 (2)雨洪调蓄工程:城中村坑塘治理13处,公园、广场海绵化提标改造11处。 (3)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更新工程:新建雨、污水管网(管径 DN500-DN1600)及其地面海绵化,建设长度74.1公里。 (4)庭院及背街小巷雨污分流工程:对223条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长度 45.3公里;对19个居民小区进行雨水管网的建设、1个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 (5)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再生水管网(管径DN200-DN500)长度50.3公里。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更新工程。 计划总工期:初步设计周期30日历天,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1个月。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成安县海绵城市雨水收集调蓄系统项目的初步设计及一期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页及合同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 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和同专业高级职称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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