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泉港施招字2023第8号 (招标编号)的 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港发改审[2023]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泉港区通港路与西海路交叉口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实施泉港区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本工程在南山水厂现状围墙内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山水厂现状供水量为5万m3/d,本次扩建拟增加供水量7.5万m3/d,其中土建部分按15万m3/d规模建设,设备部分按7.5万m3/d规模建设,扩建后总供水量将达到12.5万m3/d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等)、可研编制(含审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设计和概算的评审与报批等文件)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 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新建7.5万m3/d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等各2座;其他主要建(构)筑物设备规模扩建至12.5万m3/d,包括:现状加药间新增设备、现状二级泵房增加供水泵、现状变配电间改造及新增配电柜等进行设计;(2)工程勘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 9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当期设计处理供水规模为10万m³/d(含)及以上的净水厂工程(必须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不计);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 01 日17 时 30 分,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投标人需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 IKEY,并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报名号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并将其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7.2.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应派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展示图)及其他技术文件和银行保函原件(若有),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送达后即可离开。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 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5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75.134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 fw.fj.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凤阳村后厝803号 ,邮编: 362801 ;
电话: 18659015801 传真: / ;
联系人: 连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创园C710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8881508 传真: / ;
联系人: 汪先生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 。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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