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芳镇东环路和南环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芳镇东环路和南环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2】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胜芳镇东环路和南环路新建城市综合管廊系统并对原有道路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改造,综合管廊建设长度9100米,原有道路改造长度9100米。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排水最大管径为DN1500mm。建设地点:霸州市胜芳镇。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估算价:144.9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 09:00至2023-03-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尚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262号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5700 |
联系人: | 许先生 | 联系人: | 徐女士 |
电话: | 0316-7289805 | 电话: | 0316-56618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85666278@qq.com | 电子邮件: | LFshangcheng1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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