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和佳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编号:秦招2023- 0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和佳苑二期建设项目以盐发改投函〔2023〕6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和佳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秦山新区,东临双北路、南临村级道路,西临秦和佳苑一期,北临核电大道。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3亩,拟建设公寓安置房4栋,同步建设绿化、照明、雨污管网等配套设施。
2.4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秦和佳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深基坑围护设计、设计调整、日照分析(第三方检测)、工程勘察、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提供报批稿;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3日 9时00分至2023年3月6日14时00 分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秦山街道新市镇欣欣南苑广场原村建办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秦山街道
联系人:肖彩波
电话:0573-8640093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东、谢家路西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姜佳辰
电话:0573-86118185
2023年2月23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加盖建筑师执业章的复印件) |
4 | 项目组人员 |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5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7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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