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交发装配式智造产业园全过程咨询项目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4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际(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泉州交发装配式智造产业园全过程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泉港(龙头岭)高速出口匝道北侧、沈海高速公路泉港段东侧;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7758.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190.95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93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35.79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64704.13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58931.66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面积为29215.83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6.6米。主要包括管片生产车间、PC预制构件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厂区道路、料仓、堆场、办公楼、生活楼、停车场、绿化等。厂区主体建设功能包括管片厂、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车间、砂石料仓、办公及生活区、其他合用厂房配套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质量保修期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需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配合项目管理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工程组织协调、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试运行等管理工作。配合所有报批报建、全过程咨询综合协调、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项目资料归档、项目移交等)等管理工作。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市政配套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挡墙支护设计;组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核合格报告。智能化、钢结构、抗震支架专项、变配电工程等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且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3)工程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物探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物探、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地形测量、控制测量、水准测量及成果审查,组织地质勘察审查并取得勘察审查合格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组织预算审核并取得经第三方审查后的预算审核报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变更等造价咨询配合、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过程结算,以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服务。
(6)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工程、边坡工程的检测、绿建设计及咨询、砂石土处置所需的所有报告和方案、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白蚂蚁防治、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行业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
2.9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价暂定为461.43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备注:(1)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④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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