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1900-04-01-99690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及排渠改造一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东莞市常平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投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的备案,勘察成果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深度要求。(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重大变更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配合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等服务。(3)其他,负责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咨询评审、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承包方尚需协助发包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并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勘察设计任务书。 | ||||||||||||||||||||||||||||
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常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及排渠改造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常党政综办函〔2024〕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403-441900-04-01-996907 ,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常平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现状猪头山排站流量为30.00m³/s,不能满足片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基本不成灾的排涝要求,规划猪头山排站流量57.5m³/s。为保护片区内生产和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对排站进行扩建,本次设计为一期工程,设计流量45.5m³/s,并对猪头山排渠进行清淤。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排站工程:拟拆除原1站与2站后新建一座规模45.5m³/s的新排站;工程等别Ⅲ等,工程规模中型。(2)清淤工程:猪头山排渠清淤长度2.15km;猪头山排渠防洪标准20年一遇,堤防级别4级。(3)堤防工程:对原穿堤涵进行拆除,并对该处寒溪河堤防进行达标设计;寒溪河防洪标准50年一遇,堤防级别2级。(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文件为准)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 投资估算约12600.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规模以批复为准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常平镇猪头山排站扩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投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的备案,勘察成果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深度要求。(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重大变更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配合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等服务。(3)其他,负责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咨询评审、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承包方尚需协助发包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并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勘察设计任务书。 2.6本次招标项目的 勘察设计 服务期: 勘察设计总服务期: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包含招标人进行成果文件审核的时间 ,配合服务期: 若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则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则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2项 资质: (1)勘察: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2)设计: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情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第(一)条第 11 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系统或交易平台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3 ) 。 6.投标保证金 6.1 £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元。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6.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交易平台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电话: 0769-83399970 ; 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桔园一街 1 号侧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水务局 ; 电话: 0769-22830700 ; 地址: 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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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50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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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情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第(一)条第 11 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无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东莞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900/inde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30 1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20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20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按公告要求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20 09:30:00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东莞市常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桔园一街 1 号侧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69-833999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15521284631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莞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69-22830700 | ||||||||||||||||||||||||||
发布责任人 | 黄香南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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