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普大道(海天大道)南侧城市次干道三期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三方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路线全长约0.581km,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32m,路线走向与规划一致,建设隧道一座,隧道形式为连拱隧道,隧道长为0.229km。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2.25m,净高4.5m,检修道净高2.5m。
2.2 项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2.3 招标内容:对本工程隧道周边收敛、拱顶及地表下沉、拱脚下沉等进行量测;爆破振动、既有建筑(构)物变形等监测(监测范围详见图纸),并出具检测报告,详见采购需求。
2.4 项目招标控制价:72.62万元
2.5 服务期:根据隧道开挖施工进度同时跟进,至隧道二衬施工完成止。
2.6 质量标准:监测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文件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工程监测或隧道监测)且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 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4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代理部)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4年6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会议室 (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5号3楼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580-3800871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 龚建军
电 话: 0580-305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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