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05-130208-89-05-109414、804798)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2】94号、丰审批字【2022】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
(2)建设地点:丰润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丰润区第二地表水厂,其土建规模为10万m3/d,近期设备规模为5万m3/d,并配套建设输水、配水、污水管网工程;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横七道(丰韩路-梧桐路)、纵七路(横五道-弘润道)、纵九路(横五道-弘润道)、纬三道(经六路-高效路)、平安路(纬三道-纬四道)、太平路(纬二道-纬三道)配套建设的给排水、雨水、电力、通讯等市政管线及附属工程;正达道(太平路-平安路)配套建设的雨污管网工程,天柱至第二地表水厂污水管网工程。
未尽以招标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及实施过程招标人设计任务书为准。
(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5)最高限价:39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含岩土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跟踪服务等,未尽详见招标要求和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A+B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三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
3.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或价格得分增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日 8:30 时起至 2022 年7月7日 17:30 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时间:2022年7月7日 17:30 时前提出,发送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4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2022年7月14日 17:30 时前提出,发送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为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管家递交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登录招标通平台下载投标管家,编制、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首页中“河北 CA 注册入口”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
邮 编:064000
联 系 人:李大鹏
电 话:13363293622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邮 编:064000
联 系 人:李亚涛、李化
电 话:13733330486、15369539467
传 真:0315-5138618
电子邮件:ts-hd6262@163.com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pr.cn)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3、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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