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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5-1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1802-04-01-552020

投资项目名称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许广高速出口至大燕坑大桥沿线、广清高速出口至大燕河大桥沿线、广清高速出口至人民路收费站

资金来源

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四、改造农房共约263栋;外立面改造共约105000平方米;新建树脂瓦屋檐共约10500平方米;新建屋檐双面铝塑底板共约2000平方米。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清城审批投审〔2024〕1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建设单位为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 清城区横荷街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401-441802-04-01-552020

二、联系方式:

2.1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79797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47-48号小区

2.2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998606147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8层08号、10号、12号

2.3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3338792

三、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许广高速出口至大燕坑大桥沿线、广清高速出口至大燕河大桥沿线、广清高速出口至人民路收费站。

四、 项目概况: 改造农房共约263栋;外立面改造共约105000平方米;新建树脂瓦屋檐共约10500平方米;新建屋檐双面铝塑底板共约2000平方米。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招标控制价:¥2664.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375.85万元;工程勘察费:¥ 15.21万元;工程设计费:¥ 56.79万元;基本预备费:¥ 217.1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格,报价不作下浮。】最终以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注: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并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3、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递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2.1、 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以下(1)、(2)任意一项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2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1)、(2)、(3)任意一项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3、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4、专职安全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 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79797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47-48号小区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270日历天,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

266497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2.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以下(1)、(2)任意一项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1)、(2)、(3)任意一项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3、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4、专职安全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1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3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3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03 09:30:00

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47-48号小区

招标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79797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8层08号、10号、12号(仅限办公)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18998606147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63-3338792

发布责任人

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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