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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 2024-05-08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00-04-05-431849

投资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东南部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对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进行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探、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配合、施工过程中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工作。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第01号)


城维计划-桥梁中修专项经费-官洲隧道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4-1970】招标项目于2024年04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01号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修改:

章节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重新发布,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二、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招标文件(修改版)

附件2:电子招标文件(重新打包)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工期(交货期)

365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 有效期内的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招标人可根据对投标人资质设置要求提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的数量要求。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因字数限制,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29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9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9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9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毛工

联系电话

020-85200684

招标代理机构

谷德数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59号7F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罗工、陈工

联系电话

020-85262454-8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38180053

发布责任人

唐何靖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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